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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函 包 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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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信函业务
信函是我国《邮政法》规定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一项主要业务。信函使用交寄书面通信各种公文和印有“内部”字样书籍,报纸、期刊、教材及各种资料;各种事务性通知、稿件、提货单、请柬、征订单、协议、合同、票据、入场券、邮票、照片、报表等。
挂号信函——适用于交寄重要的书信、证券、资料等,邮局收寄时付予收据,以便查询。挂号信函内准予
附寄适于装载信封内、不妨碍加盖日戳的轻小耐压的物品。
保价信函——使用邮局专门制售的保价信封,邮寄各种有价证券和寄件人认为重要的文件、储蓄存单、存折、支票、证据、提货单和特准寄递的外币等。
印刷品——经省级以上出版行政机关批准印有统一书号、证号或中国标准书号(ISBN)、国内统一刊号(CN)
的书籍、报纸、期刊、 教材和图书目录等,可作印刷品交寄。
邮政包裹业务
邮政包裹业务: 适用于邮递人民生活用品和机关、企业、团体交寄的零星或大批物品(国家禁寄和超过限寄的物品除
外),主要有以下几种:
* 适用于交寄符合民包重量、尺寸限度的非经营性物品。
* 商品包裹——适用于交寄经营性的适合邮寄的物品或整件包裹封装的重量或尺寸超过民包规格标准的物品
* 贵重包裹——适用于交寄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照相机、手表、怀表;金银饰品;外国铸币;珠宝玉器。
* 纸 包——信函和印刷品准寄范围以外的纸质印刷物品。
包裹的封装要求:
一.包装方法:
1. 应按照所寄物品的性质、大小、轻重、寄递路程远近和运输情况等,选用适当的包装材料妥为包装,以能防止:①封皮破裂,内件露出;②伤害处理人员;③污染或损毁其他邮件;④因寄递途中碰撞、摩擦、震荡或压力、气候而发生损坏为原则.
2. 柔软、干燥、耐压、不怕碰撞物品,如衣服、鞋袜等,可以用布或多层坚韧的纸包装.体积较大的布包或纸包,包外再用绳子作#字形捆扎.书籍、簿册等物品,如果用纸或布包装,捆扎前上下加夹厚纸板或木板,以保护内件,避免捆坏.
3. 不耐压,怕碰撞或容易污染其它邮件的物品,一般要用坚固耐压的瓦楞纸箱、钙塑箱、木箱或金属匣包装.木箱板的厚度不要少于1厘米,装箱时并注意以下各项:
(1)脆弱易碎的物品,如玻璃、陶瓷器皿和用这些器皿盛装的物品,内件与箱板之间要留出2厘米的空隙,用柔软物料充分填塞.箱内物品不止一件,还要分别用瓦楞纸、海棉、稻草等物裹扎,以防止运输途中碰撞损坏.
(2)流质或易溶物品,如药水、饮料、油类、蜂蜜等,要先装入安全密封的容器内,再装入箱匣.箱内上下四周空隙的地方,要用柔软而能吸水的物料充分填塞,所用容器如果是脆弱易碎物品,又不止一件时,容器本身也是分别一一裹扎.
二. 各类邮件禁止寄递下列物品:
1.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性和放射性等各种危险物品,如雷管、火药、爆竹、汽油、酒精、煤油,生发系列、火柴、生漆、农药、稀土粉、同位素及容器、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苍叶)、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强烈的酸性和碱性物品
等.
2.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寄递的物品,如军火、武器、警具、金银等.
3. 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包括骨灰)、动物器官、肢体或骨骼、未经硝制的兽皮等.
4. 容易腐烂的物品,如鲜鱼、鲜肉、鲜蛋、鲜水果、鲜蔬菜等.
5. 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和淫秽物品.
6. 各种活的动物.
7. 各种货币.
8. 包装不易确保内件安全,不适合邮递条件的怕震易损坏物品如计量电度表、电视机、日光灯管、热水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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